咨询须知

2017-04-04

1、请事先预约会面咨询时间。在咨询师有时间的时候来访,可以避免您的时间浪费。可以通过电话预约:0731-82199759、电子邮件health.care@163.com、qq:398985904留言预约。

2、在第一次会面时间确定后,请您准时赴约。因为心理咨询是以“租用时间”的方式提供服务的,即使您迟到,我们也将要求您按照约定的时间付费,不会轻易延长,损失由您承担。研究表明,首次晤谈迟到者的心理咨询,预后不良。通常在约定的时间之前5分钟左右到达比较合适。

3、首次晤谈没有特殊要求,并不要求做特别的准备,尽可能真实客观就可以了。心理咨询要求来访者在晤谈中,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,过多的隐瞒,可能会妨碍咨询师对您的问题做出正确判断。当然,咨询师会尊重您的隐私权,您可以使用化名、隐瞒其他当事人的名字、隐瞒自己的工作单位。

4、首次晤谈,是心理咨询的初步评估阶段,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:a,初步的诊断,需要判断是否有不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重症精神障碍,这种情况应该寻求药物治疗,心理咨询治疗不是主要的治疗方法;b,确定来访者希望解决的问题的焦点和框架;c,确定来访者“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?”,如果适合接受心理咨询,“采用什么方式的心理咨询比较合适?”

5、在初步评估结束之后,咨询师将对您的问题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,这些判断包括诊断、严重性的初步评估、治疗的大致预后等。然后,咨询师将同您一起协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:

   a,您是否打算接受某种形式的心理咨询?

   b,采用何种形式的心理咨询?

   c,咨询的频度是怎样的(通常的咨询频度在每周1-2次,每次50分钟。)

   d,什么时间进行治疗?

   e,关于咨询治疗费用;

   f,付费方式(本中心采取预先付费的方式,长程咨询者需要在每月初,付清全月的治疗费用。)

   g,关于失约、迟到、意外、请假等情况的处理。

6、通过上述的评估、判断与协商,就形成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一个咨询“协议”或者“合同”。这种协议或合同,通常是无形的(本中心在来访者没有这种要求得情况下,通常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。),但是有效的,要求咨询师和来访者共同认真遵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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